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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3-2014学年毕业班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passxmu.com   作者:聚英厦大考研网  浏览:2340  发布时间:2014/7/7

  各位毕业班同学:

  2013-2014学年毕业班评奖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同学遵照执行:

  一、评奖评优的相关文件

  本次评奖评优参照以下文件执行:《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相关文件见链接http://xsctemp.xmu.edu.cn/s/122/t/377/45/b3/info148915.htm。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不包括委培生、在职生,以及外国来华留学生。本次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必须能在2013-2014学年内(即2014年6月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14年9月或者12月毕业的研究生参评2015年的“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二)评选名额

  研究生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为可参评人数的10%、2%、8%和2%,按照学院可毕业人数计算,学校最终分配的名额为:优秀毕业生硕士2人,博士1人,优秀三好学生博士1人,三好学生硕博各1人,优秀学生干部博士1人,合计7人。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下发评奖评优通知;

  (二)学院组织评奖评优工作,接受学生个人申报;

  (三)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发放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此次评优只针对2014年6月前毕业的学生;

  (二)各参评同学按要求如实严格填写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相应申请表见链接http://xsctemp.xmu.edu.cn/s/122/t/377/45/b3/info148915.htm,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5月25日,纸质版材料请交到和木楼A304,电子版请发至742935609@qq.com;

  (三)凡在2013-201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有违法违纪行为;

  (四)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已获得201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度评优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评奖评优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如有疑问请联系谢秋荣,联系电话:1525926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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