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环境与生态学院研究生教育概况
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隶属厦门大学地学部,现拥有1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即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海洋与地球学院共享),3个省部级科研平台,以及2个校级多学科交叉研究平台。目前,学院下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生态科学与工程系和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学院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学科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授权点有三个专业可招收博士生,包括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管理,四个专业可招收硕士生,包括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管理、海洋环境事务专业。生态学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有生态学专业可招收硕、博研究生。学院现有教授28人,副教授32人,助理教授8人。
二、环境与生态学院下设系所的专业方向设置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下设环境科学专业和环境工程专业。环境科学专业含环境生物学、环境生态学、环境系统生物学、环境毒理学、环境分析、环境化学、环境监测、环境地球化学等生物、化学类的专业方向。环境工程专业含水污染控制技术与工程、大气污染控制技术与工程、生态恢复技术与工程、环境生物技术(面向污染控制)、污染物处理与资源化技术、有机污染物降解技术等专业方向。
生态科学与工程系下设生态学专业,含湿地生态学、污染生态学、生理生态学、植物生态学、动物生态学、微生物生态学、海洋生态学、藻类生态学、恢复生态学、分子生态学、理论生态学等专业方向。
环境科学研究中心下设环境管理、海洋与环境事务专业,含环境管理(包括规划、评价)、环境经济(资源经济学)、环境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动力学(环境海洋学)、海洋环境生态学、环境遥感与模拟,环境地理信息系统(环境信息学)等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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