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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法学院民法考研笔记第四章:法人

来源:passxmu.com   作者:聚英厦大考研网  浏览:2190  发布时间:20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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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厦大法学院民法考研笔记下载


  第四章 法人★★ (1,概述 2,分类 3,民事能力 4,成立、变更和终止 5,机关和住所 6,人身权 7,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 概述 71 (1,概念 2,本质 4,沿革及其作用)


  一、概念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律特征,①社会组织,②独立财产,③独立责任,④自己名义。


  二、本质 (1,法人拟制说 2,法人否认说 3,法人实在说)


  三、法人制度的沿革及其作用 (1,沿革 2,作用)


  第二节 分类 75★★★ (1,大陆法系 2,英美法系 3,我国 4,本国法人和外国法人)


  一、大陆法系


  1,公法人和私法人 2,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 3,营利法人、公益法人和中间法人


  财团法人(2003☆)


  财团法人,即可供一定目的使用的财产的集合体,成立的基础在于财产,财团法人没有成员,不能产生自己的意思,必须设立管理人,依捐助的目的忠实的管理财产,以维护不特定人的公益并确保受益人的权益,在固定目的与组织下,维持财产的持续不变。


  二、英美法系


  三、《民法通则》


  四、本国法人和外国法人


  第三节 民事能力 78 (一、民事权利能力 二、民事行为能力 三、民事责任能力)


  第四节 成立、变更和终止 80  (一、成立 (1,概念 2,条件) 二、变更 (1,合并 2,分立 3,组织形式变更 4,其他变更) 三、终止 (1,概念 2,解散 3,清算))


  第五节 机关与住所 88 (1,机关 2,住所)


  一、机关 (1,概念 2,种类 3,法定代表人)


  法人机关(2002☆)


  法人机关,根据法律或者法人章程在法人内部设立的,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机构。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特征①法定或者章程规定,②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③行使职权时,与法人同一人格,④单个的自然人。


  二、住所


  第六节 法人的人身权 90  (一、分类 (1,名称权 2,名誉权 3,荣誉权) 二、保护)


  第七节 非法人组织 93


  一、概述 (1,概念 2,特征 3,法律地位)


  非法人组织,是指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体。 特征,①稳定性,②具有特定目的,③可支配财产,④设有代表人或者管理人,⑤自己名义。


  二、种类


  三、民事能力


  四、合伙组织 (1,个人合伙 2,合伙型联营)


  笔记说明


  1,例子:“注释法学派(2006☆)”。说明:括号内的年份代表是这一年的真题,☆是名词解释,☆☆是简答,☆☆☆是论述。


  2,例子:“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 说明:★号越多的,表示我认为这章或者这节越重要。


  3,厦大的真题重复率挺高的。要重视真题。有些历年真题在现在的参考教材里没有出现的,就没有摘录了。


  4,笔记的字体跟字号大小,可以自己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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